广西艺术学院关于第四批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材料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和第四批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6号)文件精神,广西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4个本科专业参加第四批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广西艺术学院认真组织本次参评的4个本科专业开展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4个参评本科专业的评估自评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共3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广西艺术学院教务处反映,同时提供相关异议材料。联系电话:0771-5333114,邮箱:gyypb@163.com。
附件:1.广西艺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自评得分
2.广西艺术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自评得分
3.广西艺术学院舞蹈编导专业自评得分
4.广西艺术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自评得分
广西艺术学院
2023年5月17日
4.广西艺术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自评得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