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关于第三批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材料的公示
广西艺术学院关于第三批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材料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和第四批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6号)文件精神,广西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艺术设计学10个本科专业参加第三批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广西艺术学院认真组织本次参评的10个本科专业开展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10个参评本科专业的评估自评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8日,共3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4月8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广西艺术学院教务处反映,同时提供相关异议材料。联系电话:0771-5333114,邮箱:gyypb@163.com。
附件:1.广西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自评得分
2.广西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自评得分
3.广西艺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自评得分
4.广西艺术学院产品设计专业自评得分
5.广西艺术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自评得分
6.广西艺术学院工艺美术专业自评得分
7.广西艺术学院艺术与科技专业自评得分
8.广西艺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自评得分
9.广西艺术学院公共艺术专业自评得分
10.广西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专业自评得分
广西艺术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