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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教材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01 16:31 点击: 字号:【

广艺政发〔2023〕12号、

 

关于印发《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需要,结合学校教材工作实际,制定《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教材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教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艺术学院

2023年1月9日

 

 

 

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教材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细则》(教材〔2020〕7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教材为学校开展本科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二条 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第三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一流艺术人才为目标,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学校党委对学校教材工作负责,学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材建设相关政策成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教材审核委员会,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教材审核工作组,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 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全校教材工作,统筹全校教材规划、编写、审核、出版、选用等工作。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图书馆、实验与信息化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主要职能是落实教材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编写、审核、选用教材等工作。

第六条 教材审核委员会在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由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相关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职能是落实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编写质量,对教材建设和教材选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教材审核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教材编写、修订和选用工作负责,协助教材审核委员会落实相关工作。

 

第三章  教材规划

第八条  学校教材实行校-院两级规划制度。学校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材规划,选好用好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编写的规划教材,并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优势与特色,结合办学实际,采用立项建设的方式,制定教材编写规划;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教学单位教材建设规划。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九条 教师主编教材须进行教材立项审批,由教师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的教材审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由教材审核委员会和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编写教材。

第十条 教师受邀参加外单位教材编写,须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的教材审核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教材名称、主要内容、编写人员及单位信息等。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小组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教材编写依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艺术人才培养。编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坚持“以本为本”,切实发挥教材在提升艺术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倡导教师编写符合教育规律和艺术人才成长规律的高质量教材。

(二)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运用典型人物、英雄事迹、鲜活案例、科技成果、发展成就等载体,将“党的领导”相关内容有机融入课程教材之中,帮助学生认识和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最大的国情,坚定地永远跟党走,积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艺术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瞄准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和学科前沿发展方向,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体现高等教育新发展理念,反映学校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使教材更好地与艺术学科专业或者产业技术发展相适应,满足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需要,保障和提升育人成效。

(五)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所引用的资料数据须准确可靠,引用的资料须注明出处。

(六)适应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的要求,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积极转变、更新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鼓励编写融合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教材。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公示。编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编写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有充足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四)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第十三条 教材获批立项建设后,编写人员如发生变更,须向主编所在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新增编写人员须符合本办法相关要求。

第十四条 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等,充实新的内容,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须修订的教材由教材主编向所在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小组确定教材修订意见后报教务处,由学校教材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即可开展教材修订工作。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五条  学校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教材审核应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第十六条  教材审核人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学校审核本校组织编写的教材时,须邀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参加审核。审核过程中应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会、行业组织专家的作用。审核人员须符合本条列第十一条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客观公正,作风严谨,经所在单位/部门教材审核小组审核同意。

第十七条  教材编写完成后,由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对教材进行审查,提出教材评价意见,审查通过后报教材审核委员会,教材审核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核,给出审核结论。

第十八条 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和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审核人员不得参与本人主编、参编、改编、翻译、出版的教材审核工作。

第十九条 教材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条 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对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必须按要求统一选用。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对本校教师编写并获国家、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鼓励在教学过程中优先选用。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合理规范。所有必修课、选修课课程(公共课、专业课)必须要有教材或讲义,不得使用PPT、不成体系的自编资料等代替教材或讲义进行教学。对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必须选用统一的教材;对不同专业的相同课程,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教材,原则上也应选用统一的教材。提倡选用近五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各教学单位加强对教材内容的审核,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二十一条  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学校教材审核委员会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阅意见。召开选用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  教材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由任课教师向教学单位提交教材选用审批表(选用境外教材时,还需提交论证报告,对选用境外教材的原因和必要性进行论证说明),由教学单位组织教材审核工作组进行教材选用审查,审查结果在教学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机构审批并备案。学校党委、各教学单位党组织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境外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选用审核未通过的,不予使用。

第二十三条  教材选用程序:

(一)新开课程教材或原有课程更换教材,需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教材选用审核工作一年两次,一般于开课前一学期期末进行。

(二)任课教师提出教材选用或更换申请,填写《广西艺术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报本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审定,并提供拟选用教材样书。

(三)教材审核工作组依据教材选用原则组织审核,通读拟选用教材,提出审读意见,集体讨论决策,审核结论分为“通过”或“不予通过”。不予通过的教材,教材审核工作组应为其推荐备选教材,待教师选定后重新提交申请。

(四)教材选用结果应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提交教材审核委员会审批备案。

 

第七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统筹教材建设经费,保障教材编写、审核、选用、研究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校把教材建设作为各教学单位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体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教材编写工作纳入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承担国家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承担省级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厅级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教材出版并署名广西艺术学院的,当年给予教学奖励。

 

第八章 检查监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八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教材。

(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 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 导学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 “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 等字样。

(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广西艺术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艺院〔2005〕115 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西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3年1月9印发

 

广艺政发〔2023〕12号关于印发《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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