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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艺教务[2020]101号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9 10:03 点击: 字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上半年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10号)、《南宁市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20〕33号)、《南宁市青秀区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青教发〔2020〕6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上半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包含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

(二)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9年或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遵纪守法。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根据广西实际,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三)考试要求。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四)健康状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时间、步骤

(一)网上报名要求及信息录入时间

已经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包括研究生),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7月20日。

我校根据南宁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将报名时间分为两个批次。

1.第一批次:

网上报名时间:6月11日-7月1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类型: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人:我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除外)。

报名要求:请申请人于7月1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认定材料至各教学单位逾期学校不再接收受理注意: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只能在7月1日前提交材料至学校进行认定)

2.第二批次:

网上报名时间:7月2日-7月20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类型: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人:我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除外)。

报名要求:申请人自行将材料于7月3日至7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送至南宁市民中心确认点(须提前网上预约报送)。

    我校在读研究生请按照其他申请人方式进行认定。

(二)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报名使用说明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具体步骤详见申请人用户手册(附件4)

    其中确认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一栏:

1.认定所在地信息:请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如学生在外地自行认定请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

2.选择认定机构:“资格种类”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请选择“南宁市教育局”

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请选择“青秀区教育局。”

3.选择确认点。

1.第一批网上报名(研究生除外)的确认点统一选择广西艺术学院

2.第二批网上报名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确认点统一选择南宁市民中心确认点,学校不接收材料

4.研究生申请人请根据申请资格选择“南宁市民中心确认点或青秀区教育局确认点,并按照其他申请人身份进行认定,学校不接收材料。

5.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是关键步骤,如“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不正确,会导致认定机构无法确认。

此部分内容应届毕业生务必按以下要求填写:

1.“工作单位”填写“广西艺术学院×××学院”(不能填校外单位)

2.“现从事职业”“学生”

3.“专业技术职务”选填“无”

4通讯地址统一填写“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通讯邮编统一填写530022

5.户籍选“南宁户籍

6.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所提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及体检表照片一致,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

说明:我校2020届已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毕业生,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菜单下“个人信息”在照片上单击右键后点击“图片另存为”下载照片的电子版,下载后可直接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上传照片。

10.个人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从现今开始,倒序填写,不得留空。

四、广西艺术学院确认点的应交材料及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见附件2)(贴照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有医生签名,加盖医院公章,无需附带任何体检相关票据。)

体检必须在南宁市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定医院进行: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星路89号);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双拥路6号);

广西民族医院(明秀路232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医院(园湖路2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瑞康医院(南京路39号)。

广西健康体检中心,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南宁市桃源路35号)。

2.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着正装,12.5X3.5cm,所提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及体检表照片一致,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在照片背面注明班级和姓名,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于办证。粘贴和另交的照片须与网上申报照片同一版本,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之类的照片。

3.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五、材料整理要求

请申请人将照片与体检表用小号长尾夹好,同时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内(一人一袋)并贴上封皮(见附件3)。

六、申报材料送交的时间及地点

1. (研究生除外)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确认点为广西艺术学院,由学校统一接收申报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于7月2日(周三)前将以上材料及《202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交到南湖校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2. 逾期未交材料的,请申请人按照其他申请人材料认定要求自行将材料报送。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确认点为南宁市民中心确认点(须提前网上预约报送)。

3.根据文件规定我校研究生为其他申请人,请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研究生自行携带材料于到青秀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研究生自行携带材料到南宁市民中心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八、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要求和说明

1.凡在网上录入的信息都应认真核实后再点击“提交”按钮,不能错漏。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电子版申请表与纸质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全部责任。

3.青秀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教育窗口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现场确认检查审核材料内容见(附件6),联系电话:5826386。

4.南宁市民中心现场确认地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出现人员过多聚集,防止出现流动性交叉感染风险,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实行网上预约方式申请办理。

申请人需通过“南宁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按预约时间提前10分钟到现场自助取号机领取预约号,确认预约,逾期不取,将取消本次预约资格,同一个人,一天内只能预约一次。(预约流程:关注“南宁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大厅-微信预约-预约登记-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文教卫生科-教师资格认定-选择预约时间)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D区六楼市行政审批局文教卫生科办事窗。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现场确认检查审核材料内容见(附件5)联系电话:3221252。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李蔚林,电话5331865。

 

 

 

 

附件:

      1.202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用A4纸双面打印)

   3.广西艺术学院2020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档案袋封皮

                 4.申请人用户手册

      5.南宁市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20〕33号)

      6. 南宁市青秀区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青教发〔2020〕65号)

                                   

 

广西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5日

广艺教务[2020]101号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广艺教务[2020]101号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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