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区级、校级教学改革工程 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广艺教务〔2019〕25号
关于开展2019年区级、校级教学改革工程
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40号)和《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桂教高教〔2012〕10号)要求,学校将于3月、9月分2次组织开展2019年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区级、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范围如下:
1.自治区级教改项目:
(1)2017年度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立项文件:桂教高教〔2017〕32号)
(2)申请延期结题已到期的2015、2016年度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立项文件:桂教高教〔2015〕20号、桂教高教〔2016〕35号)
2.校级教改项目:
(1)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文件:广艺政发〔2017〕125号)
(2)2015、2016年度申请延期结题已到期的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文件:广艺政发〔2015〕191号、广艺政发〔2016〕221号)
上述需结题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结题评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学校负责收集结题材料并上报教育厅,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和审批,对同意结题的项目,教育厅颁发结题证书。
(二)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进行,教务处负责结题验收过程的具体管理事宜。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建设目标,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并完成结题自查验收。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对项目结题工作提供相应支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结题情况进行评审。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申请结题汇总表1份。汇总表由各教学单位或部门统一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盖章提交。
(二)结题材料。以下材料由项目组负责填写提交:
1.结题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表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学校教务处负责指导和审核。申请结题的自治区级项目请填写《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3),校级项目请填写《广西艺术学院教改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4),已获区级立项的校级项目申请结题时只需填写区级项目结题申请表。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2份。文字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项目的特色与创新点,项目改革研究成果在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的应用、提高教学质量的效果,以及项目成果产生的效益与应用推广情况等。
3.各种成果一式1份。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教改论文、专著、电子课件、成果推广证明材料、师生有关获奖证书、音像图片资料、宣传报道等。
4.项目申请立项时的《申请书》一式1份。
上述1—4项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并将结题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在袋子的正面,材料目录贴在背面。
四、其他
(一)2014年以前(含2014年)立项的教改项目,请务必于本年度提交结题材料。自治区级、校级教改项目要求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如期结题。如需延期的,项目主持人应填写提交《教改工程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一式1份,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或教育厅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只能延期一次。
(二)主持人已调离的课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项目组成员更换申请人并结题,同时提交《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7)一式1份。另,项目组成员需调整的,请填写此表 。
(三)既是区级课题又是校级课题的,已提交校级结题申请的项目,需完善研究内容,并按照区级结题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四)完成研究并获批结题的教改项目,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报账,逾期未结的经费划归学校另行安排。报账要求及方式参照《广西艺术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报账流程图》(附件8)。
(五)结题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上半年3月25日、下半年9月20日。届时请各单位将项目结题申请材料(含纸质、电子文档)汇总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
上述表格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联系,联系人:廖娜,李娜。联系电话:5333114。邮箱:gyypb@163.com。
附件:1.2019年区级、校级教改工程项目需结题项目名单(按各部门、各单位分发)
附件3: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空表)
附件7: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