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验收材料情况的公示
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重点建设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6〕2号)的要求,学校高度重视,组织开展现代产业学院验收工作。经学院自评、学校审核,智慧·人居环境产业学院提交的验收材料完整、真实、准确,现将其自评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时间从2026年3月4日至3月6日止。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
附件:智慧·人居环境产业学院验收自评报告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6年3月4日
